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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知案例丨我所律师积极协商认罪认罚,当事人轻判获缓刑

作者:网站管理员   日期:2021-08-04 17:45:39   点击:3664次

2021年8月4日,王某收到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,对她涉嫌诈骗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。拿到判决后,王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!





2019年10月,王某和被害人唐某因参加成人高考结识。2020年7月9日,二人微信聊天时,王某谎称自己表哥龚某是某补习学校校长,可以帮唐某办教师资格证,并用自己另一微信号以龚某之名加唐某为好友,骗取唐某信任。唐某在转款1.5万之后起疑,要求退款,王某多次推脱,并将唐某拉黑。随即,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
审查起诉阶段,我所律师寇磊磊接受委托,担任王某的辩护人。在和检察官多次沟通中,寇律师明确提出不起诉的意见,却因多种原因未被采纳。


后来,在向王某充分告知认罪认罚制度及其后果并取得其同意后,寇律师和检察官就认罪认罚问题进行了协商,最终达成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一致意见。


为了让人民法院可以对王某宣告缓刑,庭前申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,庭审中依法竭力争取,最终人民法院根据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和辩护意见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。



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,律师的辩护理念和工作方法发生了巨大变化。许多辩护律师对认罪认罚不愿适用,认为有损被告人利益。我们认为,在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达到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情况下,我们建议被告人还是适用认罪认罚制度,这才是真正地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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