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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网站管理员 日期:2021-11-09 08:22:24 点击:3138次
2021年11月2日,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新城检未附不诉〔2021〕10号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,决定对由我们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寇磊磊、朱文涛(实习)律师援助的涉嫌盗窃罪的张某某附条件不起诉。
此前,本案审查批捕时,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,落实法律援助制度,即指派我所寇磊磊、朱文涛律师提供辩护,在沟通之后采纳了两律师的意见,以无逮捕必要对张某某不批准逮捕。(详见8月27日 尊知案例丨尊知律师 情暖法援---一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获不予批捕)
公安新城分局侦查终结后,以张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。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,即刻阅卷并约见张某某,并迅速撰写法律意见书,建议对张某某附条件不起诉。
承办检察官与律师沟通后,在10月28日下午召开听证会,对张某某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了听证。听证会上,听证员、公安民警、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、法定代理人和我们辩护人均认为张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,希望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。
最终,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了我们的建议,张某某也获得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,在承办检察官以及社会帮教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,并且固定时间里去养老院做义工,培养社会责任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助他走向社会开始崭新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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